护士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评价标准可分为3类:<br> 第一类是对有关临床现象的正确识别标准,如护士在评价护理对象头晕的特征时要考虑头晕的发作时间、持续时间、部位、严重程度、类型、表现、促进因素、缓解因素以及其他症状等评价标准。<br> 第二类评价标准是对药物治疗过程中相关现象的正确识别标准,如护士在评价药物治疗的效果时,要运用症状和体征的改变、药物有无副作用以及达到预期效果的程度等评价标准。<br> 第三类是对护理对象健康教育效果进行有效识别的标准,如护理对象是否能够复述所学知识,正确实施所学技能,能否在家有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等。